
鋰電網訊:3月11日,中創新航科技有限公司(原中航鋰電)向香港證券交易所遞交了招股書。招股書中,中創新航披露了與寧德時代專利糾紛中的一些信息,使公眾對雙方糾紛的細節了解又近了一步。
01 5件專利:3件發明,2件實用新型
根據披露,寧德時代在2021年7月到9月期間向福州中院針對中航創新提出了多起專利侵權訴訟,共涉及5件專利,其中發明專利3件,實用新型專利2件。
來源:招股書
其中有兩件專利已在近期進行了口審,其中包括上述的e項861號專利,但是另外一件口審的專利ZL2018222466235.5并不在中航創新列出的五件之列。
這也就意味著,中航創新在對寧德時代起訴專利之外的專利進行無效,很大可能是寧德時代在起訴前就提供給中創新航可能侵權的專利清單中的專利。因此,除了寧德時代用來起訴的5件專利外,寧德時代專利清單中到底列出多少專利,中創新航是不是都要去無效,值得繼續關注。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而上述寧德時代披露出來的6件專利中,只有2件是寧德時代對戰江蘇塔菲爾所用的專利,分別是b項402號專利和e項861號專利。其余4件都是之前并未有訴訟記錄的專利。主要涉及正極極片,集流構件,鋰離子電池和電池包等技術。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02 1.88億元:1.85億元損害+300萬訴訟費
招股書披露,寧德時代提出的索賠除了停止侵權外,還要求支付1.85億元的賠償,以及300萬元的維權費用。
來源:招股書
這個賠償金額對于動輒上百億投資的鋰電池產業而言,可以說影響基本可以忽略。對中創新航而言,即使全部賠償,影響也有限。當然對于萬億市值的寧德時代而言,賠償金額可能也不是關鍵的地方。
企業間的專利戰,很多案件背后還有看不到的“約束性”條款,這才是對企業未來發展影響更大的。但目前來看,雙方之間是否會存在類似的“條款”,目前還不清楚。
03 中創新航已反訴寧德時代?
目前從公開的渠道消息來看,中創新航一直處于被動防守的狀態,也沒有報道其對寧德時代有過反訴行為。
但是招股書中出現了下面一段話,語義不詳。按常理來說,寧德時代作為原告起訴,同時又主動去無效中創新航的專利,目的是什么呢?
所以另外一種可能就是中創新航已經反訴了寧德時代,寧德時代針對中創新航的反訴專利提出的無效請求。但是這又與招股書中沒有提到中創新航對寧德時代有提出反訴的信息相矛盾。這一點值得后續關注。
來源:招股書
04 中創新航到底研發和專利成色幾何?
中創新航近年來市場份額飛速提升,蠶食了寧德時代的客戶,也是此次引發雙方專利糾紛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中創新航目前已經成為中國僅次于寧德時代和比亞迪的市場份額第三。在全球也能排到第七。
來源:高工鋰電
那中創新航的快速崛起到底是資本驅動,還是技術驅動?
實際上,從招股書中,也可以從中創新航披露的專利情況推測其實際的創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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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寧德時代起訴中創新航之后,或是為了準備上市,中航創新洛陽公司將其500多項專利以3.2392億元轉讓給中航創新。轉讓之后,中創新航擁有793項專利,發明專利150項,大部分是實用新型專利。并沒有提及在海外有專利布局。
另外,在附錄中,中創新航列出了其認為對其業務是重要的58項專利,并全部是發明專利??梢哉J為核心專利占比大約是7.3%。
在另一項研發投入構成中,可以看到2019年,專利事務開支僅占研發投入的0.3%,全年只有39.9萬元。即使按照每個新專利申請1萬元計算,一年也沒有多少專利申請,更何況還要包括一些專利的維護費用等。從這一數據也可以看到,目前已經占到國內產量第三的中創新航,實際上在兩年前,并不太重視專利。
來源:招股書
而到了2021年,專利事務開支已經增長到1837.5萬元,占研發投入的6.4%,比2019年增長了46倍?;蛟S也正是寧德時代的專利緊逼,讓中創新航不得不加大專利方面的投入。
05 結語
中創新航的發展軌跡實際上和寧德時代并無本質差異。
寧德時代早期做動力電池時,基礎專利也都被外國所掌握,無論是磷酸鐵鋰還是三元電池,核心專利基本被美國、加拿大和歐洲企業所把控,甚至當時日本和韓國的在專利方面的布局都要遠遠好于寧德時代。
寧德時代之所以快速成長為鋰電龍頭,幸運之處是在其發展過程中并沒有遭遇國外基礎專利持有人的密集攔截。這也與寧德時代主要市場集中在國內有關。
其實看看韓國兩家電池巨頭LG化學和SKI在美國的鋰電技術秘密和專利紛爭,就知道在知識產權嚴保護的國家,只要確認侵犯知識產權,就有可能被逐出市場。
而在中國,這個力度顯然還難以達到。所以,寧德時代看現在中創新航,其實就是看自己當年的樣子。
但隨著中國企業慢慢的走向世界的前臺,以往一直防著被西方國家企業告侵權的企業,也要慢慢轉換角色,成為依靠知識產權建立行業壁壘的規則制定者。
這其中,國家對于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決心和長遠考量,將會成為案件向左走還是向右走的關鍵。
